陈仓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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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随着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等一系列规定的出台实施以及群众路线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的开展,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带头示范,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陈仓区公务用车管理方面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反响良好。但不容忽视的是,经过两年多时间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群众对目前公务用车管理的现状仍然不满意,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编制不明确。自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启动后,省市对县区公务用车编制迟迟未下达,导致原来无车的单位和一些新成立的单位、新设置的办事机构,因车辆编制无法解决,不能新购置公务用车,造成无车可用的实际困难,给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

二是公车更新政策呆板僵硬。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期间,公车更新的原则是“符合新编制要求、报废一辆更新一辆”。一些单位的公务用车,虽未达到规定的报废年限和行驶里程,但由于车况差、车辆维修费用大等原因,急需更新,但政策不允许,无法更新。

三是公车私用等问题仍有发生。公车私用顽疾屡治不愈。仍有个别领导干部利用公车参与婚丧喜庆、探情访友等私人活动,有的迫于舆论压力,将公车藏匿隐蔽之地,人来车走、人车分流,玩“躲猫猫”游戏。少数单位节假日公车封存入库制度执行不严格,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经常假借公务值班名义办私事。有的单位利用公车接送职工。有的单位以工作需要为名,借用下级单位或企业车辆。

二、对策建议

上述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乏力、官本位和“特权”思想严重及处理力度不大、威慑不够造成的。为了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彻底根除公车私用等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现就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尽快明确公车编制。对2011年公车清理中发现的违规车辆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同时,根据中、省规定精神,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公车编制既要考虑职位层次和地域特点,还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二是灵活公车更新政策。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根据这一政策,对符合编制要求、使用年限超过8年且车况差、运行成本较高的公务用车,由主管部门灵活掌握,按照一定程序先处置再更新。

三是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健全购置审批制度,明确购置审批的程序、职责分工、违规责任等,力求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共同监督。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落实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费用定额核算制度。全面推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回单位停放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行公车标识制度。对所有公务用车统一制作标识,并粘贴于车辆醒目位置。在社会各阶层聘请公务用车义务监督员,积极开展“公车监督我参与”活动,鼓励全民广泛参与,形成监督浓厚氛围。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路上巡查和定点检查,并深入娱乐场所、风景区等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对检查发现的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的行为,按照“涉事领导一律就地免职、产生费用一律予以追回”的“两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五是推进公车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公车管理体制,要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的主管部门,夯实管理责任。要用创新的思路解决公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既治标又治本。要汲取各地公车管理好的做法和经验,如留少量公务用车,并集中统一管理,鼓励公务人员乘公交车或自购车辆,同时发放乘车补助等等。要加快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度,着力构建公务用车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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