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必须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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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这是党的建设上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全党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他又全面、科学、系统地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原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全面落实胡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让新论断新要求成为新的现实,必须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正确处理“统”与“分”的关系,必须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

  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是一个系统工程。党的十七大着眼于党的事业的新发展,将反腐倡廉建设从党的作风建设之中独立出来,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形成了“五位一体”的党的建设工作新格局,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党的建设的深刻把握,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定位、新概括和新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反腐倡廉工作理论。“五大建设”辩证统一,相互依存。一方面,各项建设具有统一性,它们都统一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一主线,统一于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一目标,统一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时代要求。另一方面,各项建设又有各自的任务和内涵,相对独立,相互依赖,互促共进。反腐倡建设抓好了,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就有了重要保障;其它“四个建设“抓好了,反腐倡廉建设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我们要准确把握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体要求,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体现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引导大家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在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觉从党的建设的全局性、整体性、系统性上考虑问题,处理好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辩证关系,把抓反腐倡廉建设与其他“四个建设”统一纳入党的建设的全局一起谋划、一起思考、一起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互促共进,相得益彰。

  二、正确处理“知”与“行”的关系,必须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规律性

  我们党一贯重视反腐败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创新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成果,积极探索和开辟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途径。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探索走出了一条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进一步加大了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党的十七大提出“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新概念,并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不仅表明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也同样表明了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度统一。反腐败斗争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党要长期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在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面前,真正做到“不畏浮云遮望眼”,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首先必须处理好“知”与“行”关系,积极探索各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素以及与其他工作之间的本质联系,注意用理论研究的成果指导工作实践,确保反腐倡廉建设遵循自身的规律健康发展,努力减少因盲目失误而付出的应有代价。其次,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探索规律和按照规律办事,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图省事,怕下功夫不行,也没有捷径可走,必须用求真务实的精神推动工作,才能使理论研究之花在实践结出丰硕之果。在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中,要始终如一地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就是要不断地求共产党执政规律之真,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之实;求反腐倡廉规律之真,务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之实;求纪检监察工作规律之真,务党章、法律赋予职责和任务之实;求党员干部成长与蜕变规律之真,务教育、制度、监督、惩治、预防之实;求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之真,务为民务实清廉之实。只有这样,才能把“知”与“行”有机统一起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性。

  三、正确处理“喜”与“忧”的关系,必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持久性

  “喜”与“忧”,是人们认识事物所表现出来的两种不同的态度或者心态。在反腐倡廉建设上表现出来的“喜”与“忧”,源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判断,反映了一个人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历史与现在、成绩与问题、经验与教训以及现状与发展的认识,是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规律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种因素里包含着否定自己的另一种因素,矛盾着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反腐斗争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历史过程,看待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用历史的、全面的、系统的、发展的眼光去认识,既不能盲目乐观、沾沾自喜,也不能盲目悲观,只看问题,不看成绩,更不能随意夸大问题,丧失信心。要处理好“喜”与“忧”的关系,一是要用矛盾的观点科学分析判断形势。看待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以对立统一的观点作指导,不仅要看现在还要看过去,不仅要看取得的成绩还要看存在的问题,不仅要看当前还要看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家对反腐倡廉工作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也才以正确的认识作指导,形成正确的判断,做出正确的决策,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二是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忧患意识,是一种精神力量。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们党就是在忧患中诞生、忧患中奋斗、忧患中发展壮大的党。无数事实告诉我们,越是形势好的时候越要有忧患意识,这是对兴衰变异的历史经验的高度概括。当前,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决不能因此忘记和丢掉忧患意识,高枕无忧,安于现状,固步自封。要认识到任何事物都在发展变化之中,有些暴露明显的问题我们发现了,有些隐蔽的问题潜伏期比较长我,们暂时还没有发现,但不能因暂时没有发现而麻痹松懈,解除思想武装,那是十分危险的。所以,不论任何时候,都必须牢记“亡于安乐,成于忧患”的古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超前思考、超前谋划,积极打“主动仗”。三是要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念。近些年来,虽然一些党员干部发生了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但我们必须看到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如果看不到广大党员干部的主流和本质,或者因为极少数人的腐败问题就对反腐败持怀疑态度,产生悲观情绪,丧失必胜的信心,影响我们的斗志,那无形之中就是怂恿腐败问题的存在和发展,其结果是极其危险的。所以,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地肯定我们党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必须理直气壮地肯定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必须理直气壮地肯定我们党反腐斗争所取得的成效,坚信我们党完全有能力解决腐败问题。

  四、正确处理破与立的关系,创新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路方法

  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提法,本质上体现了破与立的对立统一。人们容易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内涵理解成一种仅属于“破”的工作,而忽视其“立”的一面,从而导致担心反腐败会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其实,破与立如同鸟之两翼,剑之两刃,不可分割,不能偏废。“破”势力得的要求和前提,“礼”是“破”的延伸和目的。没有“破”的胆识和壮举,“立”如沙滩建塔难于立足;没有“立”的魄力和做“破”也就失去了它的实际意义。反腐倡廉建设要把领域拓展与方法创新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树立新的建设理念。一是破立结合,坚持反腐倡廉的正确方针。即: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方针。这样才能解决破什么、立什么的问题,使改革创新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二是破立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才能站得高、看得远、谋得深,才会有正确的方向目标。三是破立结合,坚持不端改革创新的精神。反腐倡廉建设是在继承我党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的延续和深化,是由低级向高级不断推进的历史发展过程。在工作中,对一些政策、法规、制度和经验,过时落伍的要勇于废起,对富有生命力和实用价值的要合理继承,对实践中遇到需要解答的问题必须大胆改革创新,对实践对创立新的,才能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具有时代性、体现实用性,提高可操作性,达到推进工作的目的。

  五、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用典型引导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深入发展

  一切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对立统一。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更需要正确处理好点面关系。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越来越重,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工作头绪越来越多,难度越来越大,必须立足于全局,把点和面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全面发展。一是学会抓重点,坚持在主要矛盾上下功夫。工作重点决定和影响一个时期、一个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和大局,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实际,分清工作的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抓住影响全局的主要矛盾,即只能供人力和物力,积极解决最紧迫的问题,从而带动和促进其他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效能。二是勇于突破难点,重视在研究解决问题上动脑筋。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一些困难和矛盾是无法避免的,关键是要正视它,想办法解决它,通过破解一个个难题推动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正确的理论作指导,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解决难题的思路和方法。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难点问题,要选择基础比较好的单位或行业,进行专题试点,大胆探索,集中攻关,通过解剖麻雀,找到解决问题的“金钥匙”,通过总结和提炼,把零碎的感性经验提升为系统的理性认识,对全局新的工作是实用力的指导。三是善于发现“亮点”,注意在推动整体工作上做文章。在反腐倡廉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牢记重托,勤于思考,富有开拓性地开展工作,在各个时期和各个层面,涌现出一个又一个具有鲜明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成为大家推崇的“亮点”楷模,在全局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各级领导要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有所作为,干出一番事业,就要善于发现典型、自觉培养典型、关心爱护典型、大力宣传表彰典型,真正使“亮点”更亮,典型更“尖”,发挥典型的导向示范作用,我们的反腐倡廉建设一定会开创“一花引来百花开”的喜人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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