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结合首都公安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构建具有公安系统特色的惩防体系,在提高教育有效性、强化制度针对性、注重监督时效性上下工夫,取得了良好成效。
提高教育有效性
一是选角度,增强教育感染力。北京市公安局为增强廉政教育效果,紧贴民警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从民警自身和身边挖掘教育资源,引导教育民警深刻认识违法违纪给社会、个人和家庭造成的伤害,启发大家自觉打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在今年3次警司晋级警督培训班和1次警院新警毕业班集体廉政谈话教育中,局领导给大家算了一笔经济账,把从警一生党和人民给予的政治荣誉和物质待遇进行量化,用具体实在的工资收入、住房补助、医疗保障等经济数字去标明违纪和腐败行为的巨额成本,让大家去对比衡量一次失足所要付出的惨重代价。先后听课的4000余名民警受到震动和警示。今年8月份,在全局警示教育周期间,交通管理局对1998年以来38名因违法违纪被清除出公安队伍的民警生活现状进行追踪调查,将其中23名被调查人员个人追悔莫及、家庭动荡破碎、再就业困难、生活艰辛的真实状况汇编成警示教育材料,更是震撼了全体民警的心,促使他们进一步打牢“一次失足、一生尽毁”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抓时机,提升教育针对性。北京市公安局初步建立了公安队伍违法违纪信息研判机制,通过多方采集民警队伍的各类信息,归纳群众反映队伍违法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种类、数量和实例,进行数据综合和研判,从中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和集中整顿活动。截至目前,根据信息研判反映出来的问题,组织全局性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2次,局部性专项整治5次。同时,注重抓住节假日等违法违纪问题高发的特定时机,开展人性化的提醒式教育,使廉政教育时时伴随,更具时效性和针对性。
强化制度约束力
一是在制定制度中突出针对性。针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一手软、一手硬”问题,今年初,北京市公安局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由过去只考核班子,细化到考核每一位班子成员,领导干部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今年9月份,为加大对平时一贯表现不好、容易引发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有违纪苗头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民警的教育管理力度,制定了《关于加强内部重点帮教民警教育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对重点帮教民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台账,跟踪问效,全面提升队伍的管理水平。今年1至9月份全局信访投诉比去年降低了9%。
二是在执行制度中体现严肃性。今年5月份,在公安部“开门大接访”活动部署后,局纪委明确提出了凡涉及民警违法违纪导致的信访案件,“一把手”和班子中的分管领导要亲自查处。同时,成立了由纪委、督察、信访处三家组成的大接访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亲自接待信访人、亲自协调解决信访问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16件。对基本属实、部分属实的47件案件中的涉案民警和有关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是在完善制度中把握渐进性。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局开展评差促改活动的基础上,推出了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12项领导干部不胜任职务的具体标准,在领导干部“能下”的问题上取得了突破。局纪委成立课题组,深入人口、巡警、刑侦、监所系统及基层单位进行调研,形成了《北京市公安局评差促改工作规范》,完善了评差促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了评差促改活动对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发展的推进力。
注重监督时效性
一是创建同步动态监督机制。出台了《北京市公安局侦破刑事案件现场督察工作机制》,建立了督察与刑警同出命案现场、全程随警作战,同步监督的动态执法监督新机制。去年11月至今,全局督察部门出命案现场322次,直接参与督破命案131起,当场纠正各类违反工作规范问题27件,全局命案侦破率上升了10%。今年又出台了《北京市公安局打黑除恶现场督察工作机制》,明确了督察部门在打黑除恶斗争中明确打击重点、参与制定方案、协调相关警种、排除内部干扰、监督操作过程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在监督部门直接参与下,共打掉黑恶势力团伙17 个,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133 名。
二是整合社会各界监督资源。近年来,北京市公安局先后推出了局长信箱、“110”投诉、行风评议和派出所述职述廉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拓展社会各界群众参与监督的主渠道。今年6月10至30日,全局1380名户籍派出所主要领导和3100名社区民警向辖区群众进行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的监督评议,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了9 个派出所领导班子,对59名不适应社区民警角色的同志重新调整了工作岗位,并出台了《派出所述职述廉工作规范》,保证群众参与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
与此同时,北京市公安局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科技含量,以科技手段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和监督。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尝试开辟网上受理群众举报的新途径,探索建立以电子警务为手段的行政审批过程监控机制,等等。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报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