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监察工作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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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意指国家政务的管理活动。监察意为监视、审评、督察。行政监察就是国家行政机构内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进行的监视和督察。行政监察的权力主要有四项: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决定权。行政监察权力主要是指这四种权力的综合运用和发挥。行政监察的任务主要有五个方面:加强廉政监察、促进政见建设;加强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效能监察,改善行政管理;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近年来,随着行政监察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加强,为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政令畅通,促进政风好转,监察部门参与的工作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发挥得愈来愈充分,但还应该看到,当前行政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围绕纪委中心,行政监察职能在一定程度有所弱化。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后,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优势避免人员和工作重复交叉的同时,对监察工作职能的独立发挥和进一步加强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纪检监察合暑办公后,纪委常委会对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负总责。纪委常委会尤其是纪委主要领导,在和监察领导班子履行职责,讨论决定事项时,难免在实际当中会产生一些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在工作力量部署和安排上,一些人员开展了纪检工作,工作紧张时,监察工作人手缺乏,有时不得不停止要开展的工作,而集中力量先去从事纪检工作。这就使党的纪检职能得到强化的同时而监察职能有了一定程度的弱化。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要按照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纪委常委会决定的事项,结合政府工作,研究和确定监察工作的重点。监察领导班子要把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来统一部署和落实的同时,还要保证向政府负责,接受政府的领导,认真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因此,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面临对政府负责和对纪委常委会负责相冲突或有矛盾的问题和情形时,监察领导班子往往有很大的思想顾虑,从中不好协调也就难以独立地去履行监察职能,更谈不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是事事都要参与,监察职能作用得不到科学有效发挥。将行政监察与行政检查职能混为一谈,使监察人员整天忙于事务当中,疲于应付。监察部门是行政部门,检查权也是监察部门的一项行政行为。但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不仅仅是检查权,其还有调查权、建议权和决定权。其他行政部门也有检查权。但往往由于一切围绕中心转,监察人员经常与其他行政部门一起去履行应由其他行政部门行使的检查权。比如创卫工作中应由卫生、城建等部门主抓,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抓好阶段性任务完成落实督促等工作。监察部门应该起到效能督查作用,主要监督卫生、城建这些部门是否切实履行其检查和管理职能,是否认真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决策或部署安排的创卫事项,但往往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有关领导的主观安排,致使监察人员或配合或协助卫生、城建等部门整天一起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任务完成不力的还要由监察部门发文发函去电去现场直接督办有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监察部门本应监督卫生、城建等部门建议他们抓好管理和检查,及时完成县上中心任务,反而变成了直接监督卫生、城建等部门的下属部门,从而使监督的主体和对象错位,监察部门越俎代庖,监督的职能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三是突击检查较多,行政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方法比较单一。当前的监督检查仅限于明查暗访,监督主体是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极易造成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极力讨好检查组,单纯为迎接检查而开展工作,起不到查漏补缺,促进工作的目的。按照行政监察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监察工作依靠群众等原则,监察机关开展行政监察的方式方法完全可以改进,不能仅仅局限于一般性的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使行政监察发现不了问题,没有任何实质性效果,往往流于形式。比如小金库治理检查工作,采取一般的监督可以运用适宜的方式向群众作调查。询问被检单位收入、开支情况,一些大的福利待遇和外出参观旅游,逢年过节该单位向干部职工发放慰问品情况,并去相应的该单位的定点购物点和餐饮场所了解有关情况。追根溯源,这样才有可能查出真正的小金库问题。如果采取一般性听取汇报和查阅账目,往往发现不了实质性问题,行政监察的作用就不能得到真正发挥。再如治理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应改进查阅账目和资料的办法,采取实地察看问题发生的现场,和质监等部门一起查看有关建筑材料质量是否合格,有无偷工减料以及哄抬建筑材料价格等行为。要请建筑材料方面的专家和行家来审评,并去材料购买地作进一步扎实细致的核查印证工作,只有这样层层深入开展行政监察工作才有效果,才能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在行政监察工作中,我们只有结合实际,将听取汇报和有关解释说明。查阅审计账目和资料、实地查看现场、走访群众、召开专门会议分析研究等方法综合运用,才能使行政监察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是监察人员紧缺,制约了行政监察工作效果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目前县乡村三级行政监察网络还没有完全形成。县监察部门和纪委合署办公后,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没有专职监察人员,监察机构又很缺乏,没有专门的监察室设置,同时缺少必要的办公经费,致使行政监察工作开展起来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尽如人意。

 

    二、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做到依法行政,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行政监察,必须采取以下对策:

 

    一要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行政监察工作重要性认识。要针对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实际,在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统一领导的同时,切实保证监察机关按照《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律权利独立自主地开展好行政监察工作。要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既要重视和做好党的纪检工作,也要重视支持行政监察工作。纪委常委会要重视研究和探索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新途经和新方法,积极支持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按照法律的授权和规定程序有效履行职责。监察机关要依法独立开展行政监察,不能因为合署办公,缺乏主见,惟命是从,缺乏开展监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正确处理好监察机关对纪委常委会负责和对政府负责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协调和沟通。在坚持纪检监察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由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按职权处理的原则基础上,将政府交办事项落实,政纪案件的处理,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事项列入监察厅(局)长办公会的内容,定期召开监察局长办公会,确保行政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把对纪委常委会负责和对政府负责有机统一,落到实处。

 

    二要明确职责,科学履职。行政监察工作不能仅靠县监察局一个部门去完成。行政监察工作牵扯到各乡镇各部门,牵扯到许多方面的人和事。各乡镇各部门虽然没有专门监察机构和人员,但不等于没有行政监察职能。对此,县监察局一定要组织协调,发挥牵头作用,动员各乡镇、各部门以及各阶层的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共同实施监察职能。县监察局要明确自己的监察对象和主体,明确自己的监察权限和履职程序,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位,更不能大包大揽,使自己陷于事务当中不能自拔,不能因是中心工作,凡监督检查都由县监察部门上手,该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监督检查行为,一定要由有关行政部门去实施。县监察局负责抓好牵头和负责部门。有关领导要加强《行政监察法》的学习,对行政监察工作要依法有据安排,不能凭主观意志和个人理解去随意安排,要将事前、事中、事后行政监察全面有机结合,真正发挥行政行政监察权威。

 

    三要积极探索,求实创新。要不断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方法。综合运用各种方法,采取多种手段、想尽多种办法科学有效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创造性地提升监察水平,努力开创监察工作新局面。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并将受理结果适时告知署实姓真名的投诉人。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要把人民赋予行政机关的权力真正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保证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按章办事。监督检查可采取多种形式,既可以组织专项检查,也可以问卷调查,还可以明察暗访,真正掌握各级各部门的承诺是否落实,应该公开的事项是否公开,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是否改进,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否提高,群众是否满意等。

 

    四要结合实际,健全网络。根据当前形势,为进一步搞好行政监察工作,应尽快建立行政监察工作网络,有效实现工作联动,县监察局成立监察室,乡镇应成立行政监察联动中心,由乡镇纪委书记任中心主任,2-3名乡镇纪委委员任成员,部门成立监察室,纪委书记兼任主任,并解决三级相应的办公经费和设施不足问题,健全完善培训、督办指导、管理制度、考核奖励等激励机制和制度,形成县、乡和县级部门三级行政监察工作上下联动格局,为强化行政监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岐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杨周雅 )

文章来源:岐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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