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账户上有一笔6万元的借款,时间是2011年9月……”近日,四川省雷波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金沙镇三堰村党支部书记吴某、村主任罗某有关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后,由第一纪检监察室成立调查组对信访举报的问题进行核实。
“本人由于发展大棚食用菌资金困难,特向村民委员会借款6万元,该借款定于2012年8月中旬归还。”借款方是雷波县金沙镇三堰村党支部书记吴某,时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罗某在借条上签署了“同意”字样,同时借条一直在罗某手里,从未公开。
“一笔在村集体账户上‘隐身’了10年的借款,数额还如此大,务必弄清楚……”调查组组长说道。
“你们村集体经济收入为什么有6万元在吴某手中?”
“因为当时吴某在发展种植业,缺资金,就想借村上的这笔钱,跟我商量说只借几个月,因钱在他手里,我就同意了,并要求他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明确是一年归还,但这笔钱他迟迟没有归还。”调查组成员在询问时任村主任罗某时,他如实回答道。
原来,2011年11月,吴某在发展大棚食用菌时缺少资金向罗某借钱,罗某告知其没钱,只有村集体经济账户上有钱。当天吴某便写了一张借条,罗某心想反正村上暂时也不开支钱,便同意把村集体收入6万元借给吴某。
还款时间已到,吴某却没有按期归还借款。罗某通过各种方式催促吴某还款,吴某却以天降暴雨,大棚建设的位置选择不当受洪水淹没,导致十几万元的投资打了水漂而推托还款。
就在调查组走访的过程中,这笔借款居然还上了,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期间,担心影响换届选举后资产移交,罗某对吴某欠款的事情催问得更加频繁,吴某也深刻地意识到继续拖欠可能带来的后果,他便想尽办法将欠款如数还清,三堰村群众这才知道了该笔资金的存在。
最终,吴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某受到批评教育处理。针对上述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雷波县纪委监委聚焦村集体财务资料混乱、“糊涂账”“包包账”等问题,通过查看会议记录、实地查看公告公示、走访干部群众等,对村集体“三资”存续、管理、运营情况全面核查,确保该公开的都公开、应公开的尽公开,督促基层干部自觉清理问题,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从而管好集体“钱袋子”,给群众一本“明白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