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领导干部,要警惕个别人的所谓“感情投资”,对那些别有用心的“朋友”不能“心太软”。这是一位省委书记的告诫之言,很值得我们的同志,尤其是领导干部深思。
在现实生活中,不是就有人在所谓的“感情投资”之下,栽了跟头吗?有个别领导干部,因某些人“感情投资”于他,便写条子、打招呼、下命令,为这些人开“绿灯”,甚至不惜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去回报那些别有用心者的所谓“感情投资”。
这“感情”实际上亵渎了党纪国法,使个别领导干部成为“感情投资”的俘虏,沦为与那些别有用心者沆瀣一气的同伙,最终陷入腐败堕落的深渊,受到人民的唾弃和党纪政纪的处分。此时此刻,还有“感情”可言么?
清代钱泳的笔记《履园丛话》中有一段话说得好:“然情有公私之别,有正邪之分。情而公,情而正,则圣贤也;情而私,情而邪,则禽兽矣。”“以人为本”不能不讲感情;知恩图报本属人之常情。但以私情枉国法则是极端错误的,更何况这种所谓的“感情”并非真情实意,而是早有谋划、别有用心的。身为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被“感情投资”的糖衣炮弹击中。说到底,就是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办事,做到公是公,私是私,情是情,法是法,来不得半点含糊,切莫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投桃报李”。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