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欣,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委原书记(副厅级),涉及149人行贿、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腐败案主角。2007年底,河南省开封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杜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发———“短信事件”牵出特大腐败案
平顶山,中国煤炭工业城市。全市辖六县(市)、四区,新华区是其中之一。杜欣在这里当政8年,步入人生顶峰并跌入犯罪深渊。
2006年10月,平顶山市的领导干部和党代表都收到了一条短信,这个来自陌生号码的信息是辱骂时任平顶山市委书记邓永俭的。“短信是一首顺口溜,对市委书记本人进行谩骂,对他的政绩进行攻击,煽动党代表们不要再选举邓永俭任市委书记。”“短信事件”被迅速上报到公安部。短信发布者也很快被锁定:时任平顶山市新华区委书记的杜欣。
很快,杜欣被查处。他不仅交代了“短信事件”,还交代了贪污、受贿等犯罪事实。在担任新华区委书记的8年间,杜欣共收受149人的贿赂。
卖官———把权力换成金钱
杜欣的受贿记录从担任新华区委书记的第二年开始。从平顶山市委副秘书长到新华区委书记,这一职场角色的转换,让杜欣对自己的仕途充满信心。上任一年间,他对新华区全面建设前景设计出了充满希望的蓝图。然而,伴随着权力增加,他便开始利用职权为自己谋私利。
一天,一位不速之客敲开了杜欣办公室的门,她叫李萍(已被判刑),是新华区曙光街道办事处一名普通干部,她向杜欣表明希望能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的愿望后,留下了1万元人民币和价值6000元的公文包及8000元购物卡。2000年9月,经杜欣同意,李萍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曙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尝到甜头的李萍从此变本加厉地投杜欣所好,不但自己向杜欣行贿,还介绍他人向杜欣行贿。
“一发而不可收”是杜欣担任新华区委书记7年中收受贿赂的真实写照。可以说,担任重要领导岗位的辉煌历史,也是杜欣的贪污贿赂史。
卖权———区委书记成了“保护伞”
杜欣似乎是个“有求必应”的领导,花钱求他办事的人都会有一个满意的结果,甚至有些干部犯了错误,只要送了钱,杜欣就成了他们的“保护伞”。
新华区某委原主任郭某因工作失误于2002年下半年被免职。2003年1月,郭某找到杜欣,让他帮忙调整工作,并送给杜欣2万元钱。2003年3月,经杜欣同意,郭某被任命为新华区某局局长。担任局长后,郭某自觉有杜欣庇护,更加肆无忌惮。2006年8月,因违反劳动纪律给自己正在上学的子女安排工作,郭某受到新华区纪委查处。为减轻处分,郭某再次向杜欣求救,杜欣安慰他说:“别着急,这事要冷静。我最近要去厦门参加招商会,你给我准备点钱吧。”两天后,郭某送给杜欣5万元。后经杜欣向区委组织部提议,郭某的局长职务得以保留。
平顶山汝州市某煤矿是私人无证开采的违规煤矿,被平顶山市煤炭、安监等职能部门查处过多次。为了寻到靠山,该矿矿长连某费尽心机结识了杜欣,并先后两次向杜欣行贿7万元人民币,以金钱为媒,与杜欣建立了“深厚的友谊”。2005年11月,新华区煤炭局稽查队又到该矿检查工作,对该矿作出了处以50万元罚款,勒令停产停业,并对连某本人处以3万元罚款。当时杜欣正在河南省委党校学习,连某连夜找到杜欣,并将30万元人民币装进一水果箱送到杜欣宿舍。经过杜欣的干预,事情就此结束。
贪污———为爬上更高职位
换届选举是杜欣每一次急于更新自己仕途的中转站。2002年初,为了把自己活动为“平顶山市后备干部”,杜欣借口为新华区争取副区长指标需要花钱,安排时任新华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的曹某从区委办公室财务为自己拿出公款5万元。这笔公款被杜欣用于自己职务晋升请客送礼。在2005年地方党委、政府换届中,杜欣被任命为新华区委书记,享受副厅级待遇。不久新华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曹某在杜欣的鼎力帮助下,被任命为新华区政府副区长。
杜欣的前任区委书记先后升任平顶山市委宣传部部长、常务副市长。在人们看来,新华区的领导一直是升任市级领导的热门人选。可是杜欣却在这个位子上一干8年没有升迁,尽管得到了一个副厅级待遇,但不是实职,这让杜欣很着急。2005年九十月份,杜欣借口自己职务调整需要活动,安排时任新华区财政局局长的贺某从区财政为其解决活动经费,由于受杜欣的提携而升至区财政局局长一职的贺某极力讨好杜欣,从区财政拨款42万余元给新华区医院、机关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从中套现31万元,将其中30万元交给杜欣。因为案发,这笔钱有一部分没有使用,被追回。
反思———是什么将杜欣撂倒?
领衔查办杜欣案的开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兴盛分析认为:第一,杜欣长期“雄踞一方”,逐步滋生了“唯我独尊”的霸气,由“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第二,思想意识和人生观的蜕化、变异催生了他的贪欲,二者又恶性循环。第三,暴露出有关部门对权力的监督不够,客观上放纵了杜欣这样的贪官长期犯罪,最终走上不归路。第四,在杜欣的眼中,没有党纪国法。杜欣和近年来倒掉的许多官员一样,对党纪国法不可能不知,对违法的后果也心知肚明。但他们还是伸出了手,甚至肆无忌惮,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以为自己是党和政府的“要员”,认为党纪国法已经管不着他们了,认为自己有能耐和机会以及条件规避党纪国法的严惩了。殊不知,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日益加强,人民群众对贪污腐败深恶痛绝,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坚定不移,无论什么人,敢于挑战党纪国法的尊严,必会受到严惩。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