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年工资43344元,年终绩效奖3000元。”“儿子在南宁创业,有一辆二手轿车。”……面对200多位社会监督员代表长达2小时的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县委书记黄平权、县长银邦克先后公开自己的个人资产、亲属就业以及权力运行等情况。这是广西探索县级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新机制所呈现的一幕。(《半月谈》2013年第7期)
在封建时代,当官的往往深居宫衙,高坐庙堂,权力至高无上,社会对其的监督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一个普通群众要“见官”谈何容易?要面对面质询“县官”就更是“大逆不道”的事情了。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国家法律赋于了人民更多的权利和义务,人民可以对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可以直接面对面质询官员,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需要。
“真金不怕火炼”。一个真正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领导干部必定不怕直面群众,敢于敞开胸怀接受质询,而且还能知错即改,知耻后勇,敢于担当,越“炼”越“精钢”。广西探索的“面对面”监督模式有利于解决现实问题,例如干部群众害怕打击报复而不敢监督,或因不了解程序和规定而不会监督等,破解了面对权力监督时容易遭遇“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群众监督太难”等现实性难题。
如何让这一“面对面” 监督机制常态化、规范化,且更具可操作性?笔者认为,应强化制度“笼子”建设,通过制度建设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健全权力公开机制,让权力完全“晾晒”在阳光之下;通过制度建设确保权力不遭受“黑客攻击”,保护权力的尊严,让权力公开安全运行;通过制度建设确保监督者不遭受“打击报复”或“秋后算账”,保护监督者的权益,让他们真正能“安心、放心、恒心”地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