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章 落实好《实施纲要》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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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学习贯彻党章,落实好《实施纲要》应把握好惩防体系的一些特点,抓好教育、制度、监督的有机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等,围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去开展。

  关键词:党章 实施纲要 教育 制度 监督

  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深刻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总结了党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确定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防治腐败的力度”。①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需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把握好惩防体系的几个特点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简称惩防体系)具有四个特点:一是科学性。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在2005年1月12日中纪委召开的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座谈会上谈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②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二是系统性。建立惩防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包括了从严治标、惩防并举的措施,又涵盖了注重预防、着力治本的内容;既立足于当前,又着眼于长远;既体现了党的意志,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三是完整性。三者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是不可分割、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四是互补性。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的目标相同,但各有侧重,各有所长,优势互补。在贯彻《实施纲要》过程中,应把握好这几个特点,做到全面、灵活、协调,从而有效地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二、掌握好教育、制度、监督的有机结合

  由于惩防体系具有完整性、系统性特点,在落实《实施纲要》时,要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去看待,不能相互割裂开。否则,将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第一,要抓思想教育,与制度和监督相结合,增强教育的效果。要突出教育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利用“大宣教”格局,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营造浓厚的党风廉政教育氛围,使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得以不断增强。应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效果。目前,要抓好党章的学习,党章是我们党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要将贯彻学习党章作为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党员学习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的长期学习计划,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应与组织、宣传、文化、党校等部门紧密配合,联合攻关教育课题和方法,扩展教育工作思路,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陕西省西乡县纪委积极与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联手,在三个系统开展了党风廉政共建活动。还会同县妇联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倡议,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教育工作力度再大,但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和制度保障,教育将流于形式。因此,必须通过制度规范和监督手段来增强教育的效果。

  第二,抓制度规范,用监督和教育确保制度落实。应充分利用教育和监督手段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筑牢反腐败的制度防线。一是要强化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对制度的认知度。通过深入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熟悉掌握制度,更好地执行制度。二是要加强监督,通过监督的深化,使制度建设更好地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根本性作用。

  第三,抓监督制约,与教育和制度相结合,保证监督的到位。通过完善监督制度,用制度确保监督的到位,强化监督的制约力。如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谈话诫勉制度、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制度、健全舆论监督制度等。把健全测评预警机制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增强监督的预见性,通过制定测评预警目标和评价标准,量化廉政指数、行风评价指数,开展问卷调查和民意测评,建立反腐败情报交流制度。

  三、坚持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的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侧重遏制上。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明确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对抓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2005年元月党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再次强调了这一方针,体现了反腐倡廉工作思路新的转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开展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结合起来,着力解决违背党章的突出问题,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结合起来,有效引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员标准。

  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只有惩治得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当前,一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二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三要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另一方面,从长远看,反腐倡廉更要抓住时机,着力治本,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要惩处又要预防,如果片面的、静止的、形而上学的看待和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就会偏离反腐败的正确方向。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讲道:“要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③在落实《实施纲要》时,要对教育、制度、监督的各项内容和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科学的设计,把惩治和预防两个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继续推进“六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健全“三个公开”,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如截止2005年底,西乡县各级各部门共实施警示训诫37人,其中警示提醒17人,诫勉督导12人,责令纠错8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1人。其对88名拟提拔使用的干部进行廉政考察和廉政测评,对184名乡镇领导干部进行届中任期廉政考核,收效较好。据报道,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深圳市在前两轮改革将行政审批事项由1091项压缩到395项的基础上,又进行了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后使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再次减少了37.8%。④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四、抓好教育、制度、监督建设

  《实施纲要》为我们规定了明确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各地区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围绕惩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教育投入不少,但效果不够好;制度建了不少,但管用的不够多;监督活动不少,但力度不够大等问题。要创新教育手段,开辟廉政教育的新载体。充分发挥电子网络的优势,开发教育软件,建立廉政教育网页,增强网上教育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掌握时机,提前预防,注重廉政教育的超前性。反对搞形式主义、应付式的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以革命传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红色教育资源结合起来,使各类革命旧址、烈士陵园、纪念馆等成为廉政教育课堂,丰富和提升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中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指出,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另外,还要深入开展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之中。

  要对现行制度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不适时宜、不管用、管不用的章节内容予以废除,减少反腐倡廉制度缺失的真空,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反腐败法制体系。在完善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实施纲要》提出,要抓紧制定反腐败纪委组织协调的规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如福建省提出的构建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即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查案惩处、干部保护、廉政责任,是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再认识。⑤《实施纲要》明确指出,要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并在五个方面提出了反腐败制度改革和创新的任务。只有在建立健全反腐败基本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两者并重,相互促进,整个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的任务才能完成。

  监督的途径要创新。要以检查促监督,以考核促监督;以审计促监督;以公开促监督;以舆论促监督。监督的重点要突出,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重要岗位”、“重要决策”、“重要时间”不放松,关注“生活圈”、“社交圈”、“亲属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以身作则,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中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特殊党员。例如,强调对“一把手”的监督,即体现了党内没有特殊的不受监督的对象,也反映出权重位高的“一把手”发生腐败后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因而,对“一把手”的监督应该放弃过去侧重于思想道德建设,而以制度监督为主、辅之以思想道德要求。要检查监督的渠道是否畅通?有无监督电话、信件、举报电子信箱、举报接待处等监督渠道。是否发挥好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的作用?尽快制定《新闻舆论监督法》、《举报法》、《廉政法》、《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要高度重视,加强好领导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1月的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讲道:“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⑥《实施纲要》的出台是反腐倡廉能力不断加强的体现。反腐倡廉形成纲要,意味着党和政府抓反腐已从理论到实践,从打击到预防、从领导到群众、从战术到战略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同时惩防体系这一理念的提出,本身就代表着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为此,要高度重视《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在改革和发展中,把惩防体系的相关内容与经济、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要纳入地方各级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完善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并真正地发挥好作用。要注重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章的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对照党章,认真查找各支部在学习贯彻党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更好地落实《实施纲要》。正如吴官正同志在2005年1月12日《实施纲要》座谈会上所讲的那样,“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及时就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好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发挥职能优势,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⑦同时,他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也讲道:“抓紧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和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⑧

  学习贯彻党章,落实好《实施纲要》,加大反腐败力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要把握好以上几个问题外,还应在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前提,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解决具体问题为落脚点等方面多下功夫,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发挥积极的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参考文献:

  ①③胡锦涛•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新华网•2006.1.7

  ②⑦吴官正•标本兼治 注重预防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j〕•中国监察•2005.3

  ④甘肃省纪委监察厅•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新华网•2004.11.16

  ⑤梁绮萍•建立健全惩治预防体系•新华网•2004.11.16

  ⑥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j〕•中国监察•2005.2

  ⑧吴官正•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新华网•2006.2.13

  

文章来源:(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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