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近年来,河北省邢台县在纪检监察机关的推动下,创建乡镇信访服务中心(群众称为“信访超市”),认真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有益探索。
在广大农村,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乡镇一般没有专职信访部门和人员。乡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都有其本职工作,日常用于接访的人力毕竟是有限的,如果各自为战,力量分散,则会影响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必须寻求更为主动、长效、经济的解决途径。
邢台县从源头入手、设立“信访超市”之举,适应了当前农村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具有多重积极意义,也给我们诸多有益的启示。
首先,方便了群众信访。此举使乡镇有了接访的专门机构和力量,利用各村信访联络协调员发现问题及时的优势,把握可靠而广泛的“信息源”。通过倾听民声、收集民情、体察民心、观察民意,畅通了上情下达与下情上达的诉求渠道。从而使信访工作变无序为有序,把握先机,赢得主动,把农村的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了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
其次,提高了信访工作效能。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支持下,“信访超市”虽不增人员编制,却能调动各类服务、执法资源在更宽广的领域内参与信访,整合各部门力量,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有效节约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
更重要的在于,乡镇党委、政府把信访服务触角伸向广大农村,使村民群众实现了在家门口就可以“信访”,不仅强化了对农村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的监督力度,而且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农民朋友的心坎上。这是党员领导干部改进服务态度、摆正公仆位置的体现,是群众意识、宗旨意识的集中反映,是得民心、聚民心之力举。
可以说,设立“信访超市”,就是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就是以优良的作风树立新时期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