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列女传》中记载了一个人诚实守节、捡了黄金也不要的故事。说的是东汉有个叫乐羊子的人,家境十分贫寒,有一天在路上捡到一块金子,就高高兴兴地拿回家把它交给了妻子。他的妻子很有气节,劝告丈夫说:“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的,即便是人家不小心丢失,被你捡来了也不能把它当做自己的东西。你如果占有了这块金子,就丢失了诚实守节的高尚品行。”妻子苦口婆心的劝说感动了乐羊子,他于是把金子放回了原处。
看完这则“妻助夫廉”的故事,我不禁联想到前不久媒体报道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原局长韩健及妻子卢晓萍双双因职务犯罪而落入法网的案件。类似的“鸳鸯犯”,近年来并不少见,如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及妻子周继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等。这些案例与“妻助夫廉”的故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夫妻组建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具有塑人个性的功能。夫妻双方的行为具有相互影响和暗示的作用。如果互相严格要求,就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廉洁氛围,形成自我监督意识。同时,夫妻朝夕相处,哪怕只是细微的心理情绪变化,都会在家庭中流露无遗,如果领导干部的配偶,多敲廉洁的“枕边钟”,就可以监督和规范对方的行为,腐败行为就难以滋生。
但家庭对党员干部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首先,夫妻间的消极言语和行为,如与富商攀比等,就可以成为腐败动机产生的诱因。其次,有些领导干部的配偶纵容其贪财,如不坚决制止,客观上就对腐败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第三,由于家庭成员之间利益的一致性和感情的亲密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不敢直接拉领导干部下水,而是采取迂回战术,走“夫人路线”,通过“枕边风”的作用,以达到目的。可见,腐败的家庭环境是导致犯罪的温床。
中国有句古语:“妻贤夫祸少。”无论是妻子还是丈夫,都应该对配偶在事业上有所帮助和支持,在生活上倾力照顾和体贴,当配偶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给予理解并分忧,多一些善意提醒。如果搞“夫贵妻荣”,仰仗配偶的权势广开财路,或为满足私欲给配偶灌“迷魂汤”,当配偶违法违纪的“助推器”,最终会自食其果,毁了配偶也毁了自己。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