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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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备受群众关注,是人民群众评判党风政风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为此,我深入到部分县区和乡镇进行了专题调研,在了解政务公开推行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些初步认识。

  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务公开制度推行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成效明显,发展势头良好,得到了基层干部的支持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充分证明了中央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决策完全正确,而且非常及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安康的基础环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安康,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面临的重要工作任务。要建设民主法治、公正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向全社会公开、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能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不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够妥善协调和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在保障人民群众物质利益的同时,更大程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使他们可以在平等的条件下参与各项活动,推动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能够推动政府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职能,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这一切都说明,政务公开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推行政务公开,是促进依法行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是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只有政务公开,才能使群众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实行政务公开, 能够有效地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民主、法治、效率和群众观念,改进施政方式、工作方法和办事作用,更好的做到施政公开、公平、公正。推行政务公开,能够把政府的政务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政府的政务活动,保证政府工作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三)推行政务公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安康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安康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社会由滞后发展走向全面振兴,由稳定温饱向小康目标迈进,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性和责任感,抓住有利机遇,全力推进发展。实行政务公开,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有利于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调整好各种利益关系,处理好各种矛盾,形成政通人和的社会局面;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四)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目前,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谋私,甚至贪污受贿、侵犯群众利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务不公开,缺少规范和监督,在涉及人、财、物的事项上还具有搞“暗箱”操作的条件。推行政务公开,建立起一套有约束力的权力运行规范和运行机制,坚持权力运行的“阳光”操作,为广大群众直接对政府权力进行最广泛的监督开通一条重要渠道,对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为强化领导干部监督、防止滥用权力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安康市推行政务公开的实践探索

  安康市的政务公开工作,从1996年的村务公开试点开始,至今已经走过了近十个年头。十年来,全市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由点到面,由少到多,由小到大地深入推进,并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发展,既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又增强了广大干部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意识,促进了党风政风和党群干群关系的明显好转。归纳起来,基本的做法是:

  ——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我市的政务公开,最初的主要形式是村务公开,侧重于财务收支情况的公开,这样的公开深受群众的拥护和欢迎,但群众普遍反映公开的范围窄、面不宽。因此按照群众的意愿,将政务公开的范围逐步延伸到乡镇,拓展到县区和市级,初步形成了一个村组、乡镇、县区、市自下而上的政务公开层级体系。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村组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对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村里的重大问题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兑现、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收益、村干部报酬等都进行公开,同时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乡镇则重点公开其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涉农收费项目及其依据,以及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情况。县区和市级重点公开本地区重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从反馈情况看,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对上述公开内容是满意的、认可的。

  ——不断规范公开方式。主要体现为政务公开的时间、方法和程序上予以规范。在公开时间的确定上,坚持因事制宜,求新求快。如村务公开中,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则随时发生,随时公开;对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则每月公开一次。在乡镇、县市的政务公开中,对各种工程项目和经济实体的招投标、承发包、租赁、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的发放使用,各种规费收缴等事项,随时予以公布。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开日期,并保持一定的公开时间。坚持做到政策法规长期公开、收费情况定期公开、重要决策适时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在公开形式上,坚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增进实效,其基本形式:一是张榜公布,如村务公开即主要采用这种方式;二是召开座谈会,咨询会、听证会等,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之前,广泛听取群众和有关人员的意见。三是设置办事场所(政务大厅、政务窗口)及公开栏,印发“办事须知”、文件手册等,主要用于规费征收和行政审批、许可证发放、登记依据、办事程序、时限、条件及管理相对人依法具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等方面的公开;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主要用于公布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以及需要让群众周知的事宜,如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面向社会的收费项目以及涉及群众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管理活动等事项;五是建设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以及多媒体政务公开系统,加大推行电子政务力度,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决策内容和政务信息。各执法执纪及职能部门、机构普遍建立了受理告知制度,进行挂牌服务。在公开程序上,公开之前报批审核,公开后则及时收集、整理、反馈群众意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不断创新公开机制。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着力推行政务公开,大胆探索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市、县区、乡镇、村组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机构都相继成立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责任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办理、能落实到位。二是初步建立了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建立了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公开监督员以及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投诉,对未按政务公开要求办理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视情节追究单位领导或直接负责人的责任。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和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领导重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年终给予加分奖励;对推行政务公开认识不统一、措施不得力、无明显成效或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给予公开曝光,并在年终目标考核时酌情扣分。

  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对照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部门的领导对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没有真正摆上位置,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内容不够规范,如有的公开事项不具体,有的用词不准确、不规范,群众看了还是不清楚,不明白;三是监督不够到位,目前政务公开的行政监督、法制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度不大,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改进。

  三、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政务公开作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其推行工作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发展过程,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在推行过程中要抓住重点,把握关键。

  (一)要着眼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健全乡镇政务公开制度,要以保障群众民主权利、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公开内容上,要紧紧抓住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来开展,做到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都予以公开。在公开程序上,要对公开的各个环节做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确保公开的真实性,让群众满意。在公开形式上,做到多种多样,关键是要求真务实,不搞花架子,尤其是要提倡基层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直接沟通,把疑虑消除在对话中,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搞好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保证。基层党组织要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着眼于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支持政府依法开展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广大群众依法维护权利。要带领党员和群众监督机关、学校、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情况,及时倾听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三)要突出广大群众的主体地位。 广大群众的关心、支持和参与,是决定政务公开、民主管理能否取得成效的根本因素。衡量一个地方政务公开是否扎实、深入,关键看广大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效率。要把最广泛地动员群众参与,作为推动政务公开制度深入进行的重要原则。要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关注、参与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监督。要依法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公开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评议组织,帮助建章立制,赋予他们一定的监督权和评议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使他们真正代表广大群众履行职责,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要强化政务公开的保障机制。政务公开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必须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一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要继续全面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强化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和制约,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决策的民主化、操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效性和持久性。二是健全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推行政务公开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不认真、不主动的,要批评教育。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或在推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中有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行为的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三要强化人大、政协和纪检机关的监督。要定期组织人大、纪检、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巡视,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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