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被“双规”后才明白啥叫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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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听完检察官的起诉意见后,郑筱萸说:“在被双规后,我想明白了,那些药厂老板是换个方式来行贿我,他们给我老婆和儿子干股和钱,我没有干预,而是予以默认,这就是受贿。”

  郑筱萸退休前是省部级高官,没想到他竟然声称被“双规”后才明白什么叫受贿。是他水平低呢,还是智商低呢?依我看,都不是,而是狡诈。他口出此言,无非是想“装傻”,企图求得法官在量刑时从宽,求得人们对他少一些痛斥。

  其实,郑筱萸的这一拙劣表演并不是他的“原创”。早在他之前,就有几名落马的高官为他创下了“摹本”。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在法庭受审时曾说,他过去因为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学习法律,今后一定好好学习法律。一个省委书记,就算没有时间学习法律,难道连收受贿赂犯法这一常识还不知道吗?相信司法机关和民众不会被郑筱萸等人的谎言所蒙骗。

  下面我们换个角度看问题,做个假设,假如郑筱萸说的是真话,那我们不禁要问:多年来各级党政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不是一些领导干部把自己“搁在外边”了呢?从笔者了解到的情况看,这种情况是存在的。有的单位,每次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反腐倡廉教育,“一把手”却不参加。本来,最该接受反腐倡廉教育的是那些手握实权的人物特别是“一把手”,可恰恰是这些人不参加教育活动。如果说郑筱萸“装傻”说谎对我们还有一点启示的话,其意义或许就在这里。今后各级党政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一定不能缺了“一把手”。

  

   

文章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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