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习惯成自然”,领导干部把“廉洁生活”作为一种追求,让廉洁成为一种常态,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成为一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生活方式。
从品学兼优到腐化堕落,到从几十万到几百万再到几千万,从违规大肆收受贿赂,到将贪婪的手伸向侵吞国家资金……这一幕幕影像正是渭南市查处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原科长侯福才小官大贪案件的真实记录,让人震惊,发人警醒。公司党委要求,各部室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观看了《小官大贪》廉政警示片,“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给大家上一堂深刻的廉政教育课。
在惯性思维里,人们一提起数额巨大的贪污腐败,总是与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联系起来,并为打出一个个“老虎”拍手称快。何曾想到,现实生活中还有这样一些“职位低权力大”“不管审批就管钱”的小官,铤而走险以权换钱,最终蜕变成为人民唾弃的大贪。一个科长,是人们眼中的小官,就算是“小官”,权力不见得小,敛财的“能力”不见得“弱” ,侯福才仅为一个小小 “科长”,假借他人名义开公司,获取非法收入,以权力谋取金钱,以“大贪”五千多万的“大手笔”给我们震惊。
“小官大贪”现象值得警惕。侯福才式的“小官大贪”就是一部深刻与鲜明的反面教材。侯福才成立祥和公司以担保费的名义索取贿赂,不给担保费就不给开施工许可证,因此,六七年时间里,侯福才利用祥和公司共做成46笔“生意”,索贿共计两千贰佰万元,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中饱了私囊,在受贿过程中,侯福才把自己作为公职人员的身份忘得一干二净。
祸难生于邪心,邪心诱于可欲。纵观侯福才从品学兼优跃出农门到沦为罪犯锒铛入狱的发展过程,不难看出,正是因为他权力观的扭曲造成了心理的裂变,手掌实权,却忘记了权为民所用,放松了对自己的党性要求,放弃了党纪国法的约束,放纵了自己心中的贪欲,怀抱侥幸心理任由诱惑牵引迈向犯罪的深渊。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我们要时刻牢记为民务实清廉的时代要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拧紧防腐拒变的思想之弦,清白做人,明白做事,自警自律,自尊自重,慎独慎行,以纯洁的心志、昂扬的斗志履职干事,做一名问心无愧的好干部。
祸患常积于忽微,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小官也能变成大贪。小官大贪案件警示着我们,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不能因为职位高低而有所区别,权力监督不能出现盲点。任何权力,任何环节,任何领域,任何层级的权力都应该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只要将权力晾在阳光下透明运行,才能够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只有建立起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严反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形成对贪污腐败的高压态势,才能真正使党纪国法成为高悬于党员干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惟其如此,党和政府也才能真正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在全社会凝聚起风清气正的改革发展正能量。
领导干部、乃至普通职工都要注重生活小节,谨防从“小节”开始失去“大节”。收了别人的小恩小惠,有了这次就想收下次,收了小的就想收大的,这是一些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高尔基说得好:那怕对自己的一点克制,也会使人变得强而有力。只有多一点克制,廉洁要求才能早一点变成自觉行动。管住小节、管得住自己,是对人生的一种考验,非一日之功。
今年以来,公司党委认真贯彻2014年省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路线内容,采取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形式来提醒、警示广大领导干部在关键时期要保持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中秋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好《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变电运维室根据有关要求规定,认真部署节日廉政工作,做到早打招呼、早预防,廉洁警钟耳边响,促使干部职工自觉树立廉洁意识。
侯福才的案例给我们敲响警钟:管好自己的双手,守好自己的责任,听从身边温馨的从政提醒,敬畏周围的民声民意,遵守头顶上空的法律,才能让我们守住精神的家园,守住平凡的幸福,守住灵魂的高尚,守住党纪国法的防线,树起领导干部的公信力与良好形象。
让我们共同努力,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努力让廉洁成为习惯,同筑防腐之堤,共沐清廉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