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建立和完善好这一体系,对于我们质检系统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提高质检效能,推进质检事业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正确认识质检系统腐败的特点
“腐败”的本意是腐烂,是有机体由于微生物的滋生而被破坏、变质。政治含义上的“腐败”,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概括来说就是指公共权力用于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取私利。由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承担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重任, 与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且具有较大的行政执法权。近年来已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部位和腐败易发区。与其他行业相比,质检系统腐败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行为群体化。一些质检部门为强化自身利益,私自制定一些“土政策”,对一些民营企业、外地企业的发展人为设置门槛,使他们不得不委身以求。
--渗透广泛化。由过去的一线执法人员向质检机关各部门甚至是监督部门发展。技术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有时出现“人情报告”、“虚假报告”便是这种腐败行为的结果。
--利益网络化。一些质检人员借助地缘、人情、家族等优势和关系,编制了一张牢固人情网,把自己亲朋好友的不合格、不能准入市场的物品销往市场,谋取暴利,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公权私有化。由于权力的过于集中,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甚至出现滥用职权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为了个人利益,不依法行政,为谋取私利“吃拿卡要”,使一些腐败问题长期难以解决。
这些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严重影响了质检事业的健康发展。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地讲,就是公共权力掌握在私欲膨胀的人手中,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和责任感,加上缺乏规范制度和有效的监督,便会导致腐败。
二、质检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要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通过对腐败产生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出,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是导致腐败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作为质检系统,只有将三方面有力地结合起来,使教育、制度、监督处于并重的地位,才能构筑起牢固的预防腐败的体系,为构建和谐质检、健康质检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
立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教育的目的是启迪、调动受教育者的自主性、自觉性,使其“修身为廉”,保证权力运用和职责履行规范有序。一是要加强教育的针对性。从质检系统来看,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自己的工作就是以质检对象为服务目标,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做好“公仆”,而不是凌驾于他人之上,借助手中有权力,吃拿卡要,为所欲为。二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要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努力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遵纪守法,在经济活动中,自觉坚持党的原则,带头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三是要强化教育的实效性,要突出管用、入脑、入心,不流于形式。在质检队伍中,教育要切合实际,不能只见理论,不见成效,既要有正面引导,又要有反面事例警示;四是要区别教育的层次性。要针对不同的人采用不同的方法,例如:针对质检系统执法人员,要加强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执法行为的规范;针对检验机构人员,侧重加强检验法律法规的学习;对领导干部,要加强权力意识、理想信念等方面的教育。五是要形成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要把反腐倡廉教育渗入到各项工作机制中,形成整体合力,增强质检工作的综合效率。
健全制度,不断提高质检队伍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将其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体现到各个环节,落实到方方面面。要不断深化干部管理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结合质检部门的实际,当前重点解决好适当分解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人员的权力,防止权力过于集中,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一个人说了算的问题。二是要科学设计制度,推进政府职能和行为法定化。建立健全廉政激励制度;完善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搞好信访预警,及时掌握质检干部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要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公开服务项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等。四是要认真执行和落实两个《条例》,真正做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强化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一是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控和行为失控。二是要创造良好的干部监督环境,强调疏忽监督就是失职,放弃监督就是渎职,进一步明确监督干部是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保护干部的需要,明确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性。质检部门要把接受企业评议作为接受社会监督和社会评价的机会来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要将企业评议的压力变为动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三是要创新监督办法,努力实现同步监督和事前监督,不仅工作时间内要监督,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活动也要监督,消除监督的“盲点”、“死角”,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四是增强惩治的严肃性。对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三、发挥教育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整体功能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要正确处理加强教育与严格管理的关系。通过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群众的认识水平。严格管理,使所有的人都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克服纪律松散、软弱涣散的局面。努力提高教育与管理的整体效能。
要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健全制度的关系。深化改革,强化制度,从总结案件教训出发,提高防范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重点突出,有利于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
要正确处理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的关系。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都是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方式。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必须善于运用这两种手段,使反腐败取得更好的成效。
要正确处理抓好近期工作与长远规划的关系。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迅猛发展时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一时难以降下来。因此。我们要高瞻远瞩,深刻到反腐败的艰巨性、长远性,搞好科学分析,合理规划,使预防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更加具有前瞻性,更有利于我们质检工作的不断发展。
要正确处理坚决惩处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决不是削弱惩治腐败工作。治标与治本、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严惩各类腐败,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才能巩固反腐败成果,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总之,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整体推进、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