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日前关注这样一种现象:城市面貌日新月异,而与亮丽景观相伴的,却是高楼大厦出人意料的“短命”。除了引人关注的地标性建筑以外,还有大量普通住宅,在建成后不长的时间内就因为各种原因被提前拆除。这一现象暴露的是一种令人担忧的问题。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达20亿平方米,建筑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至30年。而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至100年。
如今建筑“短命”的“病因”很多:如个别地方政府政绩观有误,急功近利,受拆迁卖地利益驱动;开发商粗制滥造,导致建筑质量“先天不足”,等等。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城市规划的朝令夕改。
城市规划是研究城市未来发展、城市合理布局和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综合部署的依据,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宏伟蓝图,其系统性、科学性、严肃性和稳定性,当是应有属性。
然而,在一些地方,城市规划犹如领导手中的“橡皮泥”,“一个将军一道令,一届领导一套规划”的现象屡见不鲜。无论是前任规划确实存在弊端,还是后任执意要“破旧立新”,朝令夕改现象都暴露出个别地方政府对城市规划的认识存在盲目性、随意性,不注重其可持续发展,最终导致规划的“短命”,进而导致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的“短命”。
城市规划朝令夕改不仅劳民伤财,造成国家资源财产巨大浪费,还伤及民众利益和政府公信。要遏制涉及城市规划的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的“短命”,必须先保证规划的“长寿”。
怎样保证城市规划的“长寿”?笔者有几项建议。一是从城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局出发,听取市民意见,多重论证、科学规划,尽量使城市规划具有预见性和前瞻性,不给后人留遗憾;二是将经过专家论证和市民代表听证并通过审批的城市规划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如因城市发展需要,确需对城市规划做些微调整时,也要听取市民意见,进行论证、公示;四是将城市规划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克服规划的随意性、任意化。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