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副对联说得好:“权为民用,纵然是清风两袖,自当流芳百世传佳话;利于己谋,即便有豪宅千顷,也会遗臭万年殃后人。”注重操守,注重气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项基本道德要求。孔子曾经说过: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些规劝人们视名节为人之命、木之本、水之源的格言警句,时时在提醒着人们要始终做到见利不忘其义,见死不更其守。
俗话说:“为官廉为本。”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能否保持清正廉洁,面临着社会多样化和思想文化多元化等诸多考验。有的人坚持“一切向钱看”,用金钱看待一切、衡量一切;有的人艰苦奋斗意识淡化,享乐主义思想严重,追求“酒绿灯红”的生活方式;有的人心态浮躁,跑官要官,行贿受贿,违法乱纪,丧失了廉洁品质,为世人所不耻。少数腐败分子之所以蜕化变质,沦为党和人民的罪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理想信念崩溃,私欲贪欲膨胀,丧失了廉洁之节。
由此可见,保持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觉悟、基本品德,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党的性质、宗旨和先进性建设,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无条件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贪、不占、不要,始终保持无私和公正。不廉洁,就谈不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不能扎扎实实干好党的事业,甚至可能违法乱纪,走上犯罪的道路。只有把清正廉洁做为为官从政的“红线”、“底线”,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严格自律、洁身自好,保持崇高的人生追求。因此,党员干部要经常按照先进性要求,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正确对待名利得失,把精力集中在为党干事业上;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把自己置于“阳光之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