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市日前作出规定,今后该市范围内涉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各类表彰、年度考核和提拔任用,均须听取当事人所在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群众的意见。
当前,随着领导干部“生活圈”的扩大和交往的多样化,作为领导干部,他在自己生活的社区表现如何,也应成为干部考察的一个方面。但长期以来,在考察干部时,这一环节却被忽视了。
与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成果等相比,干部的内在素质如思想道德、法纪意识等方面的情况更难以把握。仅仅考察干部“工作圈”内的表现来评价一个干部的“德”“廉”情况,往往不够全面,甚至会造成干部考察失真,导致干部“带病上岗”问题发生。实践证明,在“生活圈”中,干部的道德情操、品行修养甚至政治立场往往能更明显、更直接地表现出来。
因此,将考察的视角延伸到社区,了解干部“生活圈”的表现,既通过“工作圈”考察其“能”和“绩”,又通过“生活圈”考察其“德”与“廉”,二者有机结合,全面了解干部的各种表现,是准确评价和使用干部的客观需要,是对干部考察工作的完善、补充和拓展,既有利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又利于加强对干部的社会监督。
当然,领导干部也有正常的个人生活,在对干部“生活圈”的考察中,如何既充分尊重干部的隐私权,又全面了解干部的表现情况,这是一个新课题,必须把握分寸,注意方法。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