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要 警惕“廉政谈话”成了“谈话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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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新提拔干部任前进行廉政谈话,这是媒体最近以来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其目的就是使新提拔的干部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清醒任职、清正履职、廉洁从政。

  与新提拔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这不仅是一项制度,而且是针对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一项重要的预防为主的措施,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这也是一剂抑制“买官卖官”的良药,但良药也要对症,如果让“医术”不高的庸医掌握了这剂良药的处方权,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

  “医术”高,首先医德要正。没有好医德,不见“红包”不动刀,见了“红包”滥动刀,只能给社会带来不良风气,污染社会。要减少这种“污染”,必须把“医德”放在第一位,没有一流的人品打底子,就当不了这个“医生”,就没有给人“医病”(谈话)的资格。庸医草菅人命,庸官败坏社会风气。用人失察就象庸医看病,让上级给下级进行廉政谈话,其实质也是一次“防病”过程,如果上级是一名一无“医德”、二无“医术”的“庸医”,这样的效果还会好吗?让程维高给李真谈话或者让李真给他的“哥们儿”谈话、让韩桂芝给马德谈话或者让马德给他下面的部局长们谈话,那谈的结果,只能是拉帮结派,商定攻守同盟。狼给狈谈话,结果只能是狼狈为奸。这样的廉政谈话最终成了袒护包庇腐败干部的护身符。

  我们现在所说的用人失察失误,并不是我们的用人制度有缺陷,有关的制度、规定还少吗?我们所缺失的是对制度严肃性的维护。明明是权钱交易,色权交易,官官相互,姑息养奸,其根源是把中央精神层层打折扣,使令箭成了鸡毛,并不是缺少“廉政谈话”。关键是要增加制度的刚性,要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完美的规则,任何法规只要你想钻它的空子,就一定能找到空子可钻。比如我们生活中所发生的官员“带病升迁”问题,如果在“患病”初期就按党纪政规让其受到应有的惩处,那么,不仅可以让他们受到震动,还将让他们失去升迁的机会。其实,很多官员在患病之初,早有蛛丝马迹暴露,早有群众检举揭发,可就是引不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或者以“查无实据”为其开脱,完全于党规党法而不顾,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切从小团体利益出发。发现官员“患病”而不及时清除,让其“带病升迁”,必定会令官员的“小病”引起疯狂病变,并引发多种严重的“并发症”。这一方面是因为“偷吃”而未被捉,会令其侥幸心理愈演愈烈,欲罢不能,从而由一时的患病之举,渐渐变成心理和行为上的严重病态。另一方面,由于升迁之后,变得位高权重,他们腐败的机会和程度自然而然地“水涨船高”。可以说,我们缺失的不是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缺的只是执行。不是制度不够完善,实在是制度的强制性不够,“高压线”不带电,线的截面积再大也等于零。

  如何解决领导干部清正履职、廉洁从政问题,见仁见智,但无可争论的是,应该正本清源。对“不廉政”的干部,一定要一经发现就要“对症下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初发阶段,及时掐断“不廉政”官员的非正常升迁之路,才能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其实,治疗“不廉政”官员,根本不需要另寻什么灵丹妙药,现行的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最根本、最管用的“药物”,关键是要及时将药灌到“不廉政”官员的嘴里。比如对于官员嫖娼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嫖娼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仅此一条,就可断掉许多“不廉政”官员的升迁之路。

  对一些不廉政官员“带病升迁”说明,目前我们对官员的监管,最为欠缺的并不是监督,官员的“病”能及时被检查或举报出来就是证明。而对被曝光的“不廉政”是否有决心、有能力、有保证地予以惩处,将是“不廉政官员”这一“官场病态”能否根除的关键所在。

  对履新官员进行廉政谈话,是强化廉政建设的一种手段,但不是关键手段,连签订廉政责任状都不起作用,而且一些履新官员向群众公开做廉政承诺,不是照样腐败吗?指望谈一次话就能立竿见影那也太小看腐败的力量了。最关键的是要选准干部,强化日常考核。不管是谈话人或是被谈话人自身不正给别人谈话或接受谈话效果只会适得其反,加之仅凭几次谈话就能解决廉政问题,也是不现实的。

  

文章来源:(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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