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就业、社会保障、救助、文化、教育等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并且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基层的办事机构,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提高为社区及其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将公共服务送到居民的“家门口”。
政府公共服务送到“家门口”就是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干群众之所需;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完善细节规范,做好每个细节性的工作,把政府公共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通俗地说,就是“群众办事儿,干部跑腿儿”。
以往,一些居民因为不熟悉程序,遇事不清楚如何办,到哪里办,容易摸错门,找错人,还可能因为材料不全在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来回“奔波”。对此,群众难免会有怨气。政府公共服务送到“家门口”,就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使群众省心又省力。表面上看,此举可能会加大政府部门和基层办事机构的工作量,辛苦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但由于办事相对集中,统一办理,工作人员或代理员为民办事“轻车熟路”,无形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能。因而,我认为此举所节约的社会资源大于增加的行政成本,得大于失。
作为社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公共服务送到“家门口”,不只是简单地将办公场所“挪个地方”,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把“以人为本”落到了实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居民的心坎上。这是改进服务态度、摆正公仆位置的体现;这是群众意识、宗旨意识的集中反映;是得民心、聚民心之力举。
毛泽东同志曾说:“我们的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诚然,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任重而道远。那么,各地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不妨就从完善各种细节做起,不妨就从送到居民的“家门口”开始。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