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把“助村”作为“驻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举措,下派110多名机关干部驻村促进“三农”工作的开展,明确要求驻村干部帮助所驻的村屯建水利、修校舍、引项目、调整产业结构、科技培训、帮助建章立制,以此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此举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称赞。
然而,近年来,少数地方却存在干部驻村当“客”,驻村没有真正“助村”的现象。有的驻村干部“嫌贫爱富”当“贵客”,他们一进村就住进富裕人家,很少进贫困户家中走访;有的“下乡镀金”当“稀客”,他们名义上驻村,实际上一年到头没进几次村,村民很少见到他们的身影;有的指手画脚当“说客”,他们走进村里,不调查研究,不问计于民,评头论足,习惯于夸夸其谈;有的袖手旁观当“看客”,他们虽然进了村,但不做实事,热衷于走马观花,浮光掠影,无所作为。如此“驻村”,其效果可想而知,群众自然不满和反感。
干部驻村,其目的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宣传、贯彻党的农村政策,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干部驻村当“客”不行,应当像灌阳县的驻村干部那样,视驻村为“家”,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为农民群众的脱贫致富出主意,为新农村建设想办法。只有这样,驻村才能收到实效,驻村干部才能得到农民信任和拥戴。
文章来源: (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