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陕西省有关部门了解到,一年多来,该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对328件重要举报进行了调查核实,对违规任用的42名干部宣布任职无效,对38名干部作了免职、调整、诫勉等组织处理。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23人。这是该省拓宽群众有效监督组织工作的渠道,开通专用举报电话收到的成效。
自全国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电话开通以来,该省省委组织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办法和制度,明确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一是实行重要举报件查核督办制度,对受理的举报件依据有关规定,通过直接查核、与有关单位共同查核、责成有关部门或单位党组织进行查核等途径,将办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二是实行举报件审结制度,对承办单位上报的举报件调查处理报告,确定专人负责审理,严把办结质量关。三是实行署实名举报结果反馈制度,适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
目前,该省11个市委、示范区委组织部门以及部分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成立了举报工作机构。一年来,共收到群众举报1413件,其中选人用人方面的举报占总数的36%,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违纪问题占举报总数的64%。
(2005年8月29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