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纪检监察干部“回家”述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成“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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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召开市级部门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15位派驻市级部门的纪委、纪检组、纪工委领导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今年,该市市级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情况成为此次述职述廉会议的一个“亮点”。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实施纲要》培训班42期,培训人数达968人,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自觉性,突出了对领导干部的谈话教育力度,认真执行了“三谈两述”制度。纪委负责人同521名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对359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68名县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1454名县处级干部向同级和上级纪委进行了述职述廉。

西安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焦安发在会上强调,安排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党内监督条例》的具体举措。广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全面深刻领会《实施纲要》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和《具体办法》的重大意义,把观念尽快统一到中央反腐倡廉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具体办法》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具有西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51212)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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