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日”催开“民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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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索和实践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过程中,柞水县推行的“村级民主议事日”制度,给当地农村带来一缕春风——

 

 

农历的每月初八,是陕西省柞水县蔡玉窑镇5个村最为热闹的一天。这一天,来自七沟八岔的群众就会像“赶集”一样,不约而同地到村委会参加“村民议事日”。谈谈家事、说说村事、议议大事、聊聊国事,激烈的争论声,满意的答复声,欢乐的笑语声,交织勾勒出一幅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画图。

化解民事纠纷的“缓冲器”

这是记者318参加蔡玉窑镇银碗村“村民议事日”时亲身感受的一件事。

县委书记王卫华在赶往银碗村参加第四个“村民议事日”途中,被一位40多岁的妇女拦在了路上。这位妇女叫张明秀,她的儿子在12岁时被村里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武疯子”朱贵章打成重伤,脑部受损,最终也成为一名精神病患者,两家由此结下冤仇。王卫华得知事情原由后,立即掏出了300元钱给张明秀,让她给孩子看病。

在议事会现场,王卫华等县委领导和群众形成一个决议:由县民政局负责立即与洛南县精神病院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尽快把“武疯子”送去治疗。朱贵章母亲汪光荣看到儿子的事有解决的希望了,老泪纵横地说:“各位乡邻,实在对不住大家了!我那娃把乡邻都害苦了,我一个人也无能为力,幸亏大家想办法,也希望大家多多谅解……”说完话,老人深深地向在场的村民们鞠了三个躬。对于“武疯子”母亲真诚的道歉,村民们用一颗善良的心原谅了她。

像这样一些通过“村民议事日”发现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例子还有很多。自去年底“村民议事日”制度试点到现在,蔡玉窑镇共成功调处民间矛盾纠纷35起,使一些长期隐藏的矛盾得以及时发现和调处。这个曾经以奇事、怪事时常发生而闻名全县的“不稳定地区”,今年尚未发生一起群体上访事件和刑事案件,乡村里呈现出一派安居乐业的景象。

消除干群隔阂的“润滑剂”

2004年初,王卫华在乾佑镇、营盘镇调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时看到,村组撤并后村干部分散居住在不同的山粱上,村民们住在七沟八岔,不用说群众办事有多准,就连村支书、村主任一月都难见几面,出现了群众会难开、干群难见面、问题难发现、矛盾难解决的问题。此后,他在多次下乡调研中发现,全县几乎90%左右的村都存在这样的情况。于是他提出了在农村建立“村级民主议事日”制度的设想,尝试用一种新的平台或载体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并在充分调研后于今年年初施行。

在第三个“村民议事日”议事时,银碗村部分村民反映,合并大村前的原上寺店村,村组财务混乱,群众不知内情,要求清理账务,给群众一个明白的“说法”。经议事会研究形成了一个决议,成立由副镇长挂帅,村党支部书记、群众代表组成清财小组,彻底清理老上寺店村的财务问题。经过半个月的紧张工作,终于查清了两年前的老账,并向群众进行了公开。

318,在蔡玉窑镇马房湾村第四个“村民议事日”上,来自沟沟岔岔的60多位村民把30多平方米的村会议室挤得水泄不通。村民们在议事会上争相发言,场面热烈,“去年群众种的板蓝根现在卖不出去,这个问题咋解决?”村民邹定银的话音刚落,副镇长余书铭立即答复:“我们和盘龙公司签的是订单药业,公司正在按乡镇收购,过几天就到咱镇上了。”60多岁的李秀珍老人反映,她从外村搬到马房湾,村里有人欺生,扬言要打她,心里很痛苦。村党支部书记邹定魁告诉老人:“这个事今天开完会我就给你调解。”村民邹定义提出二组沟口有百十米没有公路,60多户群众行路非常难,县委副书记杨吉元表态说:“我给你们协调解决炸药,村上投工投劳把这段路尽快修起来!

在心与心的沟通中,干群之间的隔阂消除了,许多棘手问题迎刃而解,在“村民议事日”里,干部和群众零距离的沟通,使彼此之间增强了理解。

检验干部执政能力的“大考场”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牛勇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随着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的增强,村民们在会上认真咨询党的“三农”政策,直接质询村级财务等各类问题,乡村干部的执政能力、执政方式以及班子建设等都面临着考验。

在上窑村党员活动室的村民议事会现场,女村民代表乐贵珍说:“我坡边生长的十几棵板栗树因修蔡凤路塌方受到影响,过去我靠这十几棵果树换油盐,现在修通了公路却断了我的财路,村组能不能跟矿上补偿标准一样,每棵给我赔偿200块钱?”村支书吴正锋语重心长地说:“贵珍啊,你也知道修路是关系子孙后代的大事,补偿是肯定有,但标准上恐怕达不到你的要求。近几天由我负责,组织人上山给你栽植几十棵板栗,并负责嫁接好,既不能影响修路的大事,更不能让你个人吃亏,你看咋样?”一席话,说得乐贵珍很满意。

蔡玉窑镇四次“村级民主议事日”累计参加议事人数达2100人次,参加人员有群众代表、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致富能手、离职村干部和县乡村干部各个层面,共提出村级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等19个方面240多个问题,每个问题都在“村民议事日”当场形成了决议,60%以上的问题都向群众作了满意的答复。属于乡镇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最迟都在下次议事日前予以解决,并将办理结果当场向群众答复。按照镇“议事规则”,若属于县上应该解决的问题,由乡镇在议事日结束后,一周内以《民情快报》形式向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反馈,然后再分类交指定承办部门限期予以落实,需要请县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按《议事规则》分别提交有关会议决策。

前不久,县委作出决定,在全县16个乡镇120个村全面推行“村级民主议事日”制度。

(200587)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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