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杜绝部分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陕西省通过制订最低工资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宣传活动等措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整顿。
立法 提高工资足额发放
2003年以来,农民工工资问题成为全国关注的热点。陕西省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在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仍然存在稍一放松就反弹的情况。日前,一份由省政协委员提交的农民工工资问题提案,受到该省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并迅速得到办理落实。
在陕西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一位省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提案》。该提案认为,要真正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杜绝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发生,就必须从根子上找原因,从源头上做文章。
针对这名委员提案中反映的问题,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他们向省政府法治办公室提出了修改《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的建议,建议把农民工的工资纳入依法调整的范围,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的问题。考虑到近几年的物价变动及农民工工资偏低等情况,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拟订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目前,该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颁布实施。
整顿 狠刹拖欠启动预警
在立法的基础上,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加大对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案件专查、年度检查等方式,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餐饮、加工等行业进户监督检查。
为了保证监督检查的效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各级部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农民工投诉的问题,依法认真查办。该立案的立即立案查处,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对不在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内的举报投诉事项,则告知当事人合法的维权渠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根据《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会同建设等部门,监督建筑施工企业,把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禁止企业以“散兵游勇”的方式使用农民工。目前,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着手建立欠薪预警机制,旨在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连续拖欠工资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实施工资支付重点监察,并向社会公布。
宣传 加强普法积极维权
今年以来,陕西省劳动部门以“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在全省范围内多次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通过举办劳动保障法制展览、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在普法宣传活动中,该省结合实际情况,印制《农民工维权手册》以及其它普法材料,免费发放,并将《农民工维权手册》电子版发布到网站上,供农民工及用人单位免费浏览、下载。法规政策咨询活动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同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起到有关公共场所、建筑工地、企业、社区举办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咨询活动,向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还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对法规政策咨询活动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进行报道,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守法诚信的先进用人单位,对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单位予以曝光。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震慑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
(2006年8月12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