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实施“权力责任化、责任个人化”工作制度——给权力戴上“紧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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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有效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陕西省户县纪委、监察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思路,在卫生、教育、农业等部门相继实施了“权力责任化、责任个人化”制度,促进了纠风责任制的全面落实,纠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打造“紧箍”压责任

2004年,户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县级领导的分管责任和职能部门“一把手”的直接责任。制定下发了《户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责任制考核办法》,把纠风工作纳入对部门和行业领导的目标管理,把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为切实将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该县结合实际,建立了“权力责任化、责任个人化”工作制度,实行单位“一把手”与本系统、本行业纠风工作捆绑式奖惩的措施,即该系统年内出现一例行业不正之风,一经查实,对该部门负责人在全县通报批评,全年未出现行业不正之风的,则对该部门负责入在全县通报表彰。通过开展“权力责任化、责任个人化”工作,增强了各单位“一把手”抓纠风工作的责任意识。

严格考核促落实

为确保将“权力责任化责任个人化”制度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强化社会考核职能。一是开通纠风举报电话;二是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定期、不定期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明察暗访;三是聘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政风监督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重点监督检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四是积极开展民主测评政风行风活动,深入群众了解相关部门的政风行风情况,对相关建议和意见,及时整理反馈,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反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纠风工作的积极性;五是将有关违规情况及时在全县通报,责令该部门限期整改,并对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六是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底及时与相关单位“一把手”兑现“权力责任化、责任个人化”目标责任书的规定,真正将制度落到实处。

全面推开显成效

去年,户县纪委、监察局及时总结经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15个县级职能部门全面实行“权力责任化、责任个人化”制度,提高了服务意识,树立了行业新风。县教育局实行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考制度,实施教育收费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对连续发生乱收费2次以上的中小学校长就地免职;县建设局实行工程招投标公示制度;县环保、国税、质监、公安等部门相继实行一厅式办公、首问负责制、局长接待日等便民制度,受到群众的好评;县地税局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增强机关干部的廉洁意识。实践证明,“权力责任化、责任个人化”工作制度为加强党风政风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今年,该县将继续扩大工作推广面,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全面开展“权力责任化、责任个人化”工作,重点解决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不按程序执法、收费打白条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00648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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