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街道的白喜玉,主动申请停止对她们一家享受了四年之久的低保待遇。白喜玉高兴地告诉社区干部:“现在家庭生活改善了,我要把低保金让给更需要、更困难的人!”白喜玉是该市众多主动提出退出低保人员中的一个。据悉,该市实施城市低保工作近9年来,全市已有3.4万人退出享受低保待遇,“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低保工作机制已在该市建立。
西安市从1998年开始实施低保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在册城市低保对象7.5万户、16.4万人,月发放保障金1425.3万元,月人均补差86.6元。为了推进城市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近年来,该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家庭收入计算办法》,预防少数地方将虚拟收入列入计算的做法,最大限度地保护低保对象的利益;建立和完善对低保对象实施分类施保政策,使不同的救助对象适时享受到不同标准的救助;建立和完善被征地人员低保实施办法,特别强调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允许整体纳入低保范围和平均发放低保金,维护了低保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该市558个社区居委会建立的民主评议小组,有效遏制了低保工作中的优亲厚友现象。该市还建立了低保工作人员文明服务承诺制度和低保对象诚信承诺制度,使讲文明、守诚信在工作人员和低保对象中蔚然成风;在市、区两级聘请325名低保义务监督员,随时监督全市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面向社会公布的15部监督电话,保证低保资金有序、公正地发放到所需对象手中。
(2006年10月28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