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监督办法》,要求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予以责任追究。
监督的重点包括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工程建设质量以及验收工作,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家具和办公用品的采购、配置。建设资金由市级统一管理,封闭运行,实行报账制,专项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挤占;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乡村债务和农民负担;不得随意改变建设规划,降低建设标准,也不能追求豪华。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必须向区县监察机关报告备案,汇总后报市纪委、监察局。监察机关要组织发改委、财政、审计、建委等部门对建设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等情况实施监督。
据悉,该市新建以及改扩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重点村共497个,将用两年时间分两批完成建设任务。
(2006年10月24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