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5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其他政府信息可申请查询
打印

 

 

 根据从今年起实施的《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该省的各级政府部门将主动向社会公开15类政府信息。同时,公民还可以向政府机关提出查询申请,获知自己所需的其他政府信息。

该省明确,15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府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城市规划,疫情、灾情的预报及其处理情况,各种社保条件、标准及实施情况,土地征收和征用、房屋拆迁,行政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重大基础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集中采购,政府财政审计,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情况等。

据规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信息产生后30日内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7种形式公布,任何单位不得收取费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的,可以向掌握政府信息的政府机关提出申请。相关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答复申请人,特殊情况可以将期限延长至15日。出现不主动公布、不及时提供、向申请人隐瞒应当公布信息以及违反规定收费等5种情形,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追究法律责任。

 

2006327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上一条: 陕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下一条: 陈德铭: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力度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