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会议,对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中的各项任务进行分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在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突出“三个更加”,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会议按照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建立和完善有效预防腐败的相关制度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要求,逐条逐款进行了任务分工。
郭永平指出,陕西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方面取得突破。要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主线,在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方面取得突破。要抓住规范和制约权力这个核心,在有效监督方面取得突破。要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取得突破,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
郭永平指出,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各级各部门必须落实责任、强化领导,全面部署、整体推进。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2008年8月29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