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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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党组)研究重大事项,主要负责同志在班子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之后,最后一个陈述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然后在广泛讨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日前,陕西省宝鸡市出台《各级党委(党组)研究重大事项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期进一步提高该市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水平。

   《办法》中重大事项是指干部人事及机构编制的变动;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重大项目审定、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国有土地划拨、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经营以及国有资产处置等事项;重点事故、自然灾害、社会热点问题的处置;其他容易发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为使《办法》落到实处,宝鸡市要求各县(区)、各部门根据《办法》修订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贯彻执行,不得将“末位表态”变为“末位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碰头会”、“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决策。对于规避或不执行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示训诫;造成后果的,将追究纪律责任。

    据了解,“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在宝鸡市地税系统、工商系统推行试点后,在强化班子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民主科学决策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有效解决了个别班子决策中存在的权利过分集中、民主气氛不浓厚、监督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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