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问价于市”保障节日“菜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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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陕西省西安市监察、物价、商贸、工商、农业等部门深入一线,了解市场供应、物价、交通秩序、水电气暖供应、困难群众生活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全力稳定物价。

该市启动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9种商品10家企业实行调价备案。此次实行调价备案的商品包括面粉、大米、挂面、方便面、食用植物油、猪肉、鸡蛋、牛奶、奶粉。列入上述调价备案范围的商品,在该市城区经营的较大零售企业和较大的批发市场也同样被执行调价备案。列入调价备案名单的经营者若一次调高价格4%以上,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以上,三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以上的,应当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市场价局或区县物价局。

该市各区县物价部门及时受理企业备案,加大了检查力度,向需要履行调价备案的所有企业派驻了价格督导检查员,随时督促检查落实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情况。市监察局切实加强对落实加强价格监管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加强价格监管措施的行为。同时,该市进一步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对不执行、不落实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该市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热线,受理反映价格方面问题和领导干部违反加强价格监管措施行为的举报投诉。

 

(200825)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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