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这是陕西省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宗旨,目的在于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历时5个月,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4个阶段。
该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共同组成,负责省级专项检查组织工作和各市专项检查的指导和督导。各市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本级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对县(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
(2008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