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 案审质量评查纳入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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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确保案审质量,发挥案件审理监督制约与支持保护职能,近日,陕西省宝鸡市纪委对12个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及基层党政组织20062007两年查结的党纪政纪案件开展审理质量评查活动。

活动由市纪委审理室牵头,抽调市纪委案件协调管理室人员及县区纪委审理室主任组成评查组,根据“分片交叉、循环检查”的原则,采取听、查、看、防的方法进行,重点查阅案卷、组织人事档案,走访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了解掌握处分落实情况和案后处理效果。对案件从事实和证据、定性和处理、手续和程序、材料和文件、处分执行和落实等十个方面逐一进行评查。

该市纪委面对面向基层反馈案审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其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市里将评查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对案审质量突出的县区予以通报表彰。

 

(2008423)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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