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蒲城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预防犯罪乡村行”活动,收到明显效果。该县检察院先后深入60多个村开展调研,对罕井镇中山村80户331名村民整体搬迁改造工程实施了专项“预防”,300余万元项目资金运作透明,支出账务合理健全,未发生一笔违纪违法支出。截止目前,该县检察院先后在全县10个试点乡镇60个试点村举办法制讲座5场次,发放预防职务教育读本2000余册,为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008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