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在反 腐倡廉建设实践中,始终把制度建设 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以权力制约为重点,注意把制度防腐的工作做实、做细、做好,逐步建立起富有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全省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紧贴税收中心工作,建立健全制度,充分体现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的特 点。陕西省地税局针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人员、核心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健 全各项制度。
几年来,面对基层单位发生的挪用公款、贪污税款等案件,省地税党组不仅重视对涉案人员依纪依法严肃 处理,同时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和“一案双报告”制度,从案件查处中认真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针对暴露 出制度建设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症下药,加大防范力度。2006年1月,省局直属征收分局会计刘某挪用公款 案件发生后,该局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紧紧抓住制定制度存在原则空泛、内容空洞、口号空提的实质问题,研究制定了加强财务管理13项制度,明确了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实行会计与出纳业务分离,账务与现金分离,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
在制度建设当中,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注重总结经验。2007年,省地税局分别在宝鸡、西安、商洛召开了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税务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现场会、研讨会,总结交流了三个地市的工作经验,使其他单位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很好发挥了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同时,省地税局认真总结各地市制度建设的鲜活经验,于2008年年初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税务执法监察实施办法》,让点上经验在面上开花,使全系统税务执法监察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
结合岗位职责,深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制度重在建设,贵在落实。省地税局紧密结合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和载体,深化制度建设的宣传教育,引导大家将有形的廉政制度
转化为无形的自律理念,不断提高落实制度的自觉性。
一是强化法纪警示教育,增强风险意识。省地税局党组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刑法、渎职侵权立案标准、党纪条规和税收法律、法规,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教育大学堂,邀请纪委、检察院等部门领导和学者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开展党纪条规答题竞赛活动,培养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的理论基础。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触网的代价》、《扭曲的人生》、《沉重的思考》等电教片,到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教育,编写印发《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并通过算好政治、经济、家庭、自由“四笔账”,进一步打牢拒腐防变意识。一位干部在学习心得中写道:“通过系统多样的警示教育,使我深刻认识到,在税务战线工作光荣与风险并存,权力与责任同在。好的制度是防止触犯党纪国法‘高压线’的‘绝缘层’,认真执行制度,才会保证‘小节’不出错,‘大节’不违法。”二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为了把常规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向深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制度的落实,省地税局党组努力寻找职业道德教育与依纪依法办事的结合点,在省局机关开展了“回答三个在哪里?”的主题活动,即:“廉洁办事的责任在哪里?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在哪里?监督制约权力的对策在哪里?”引导干部职工议责任、找问题、定对策,把抽象的道德升华成深刻的理性思考,转化成按制度办事的价值追求。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制度监督,切实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省地税局在制度建设中,逐步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各领域及每一个环节,维护了执行制度的严肃性。
一是整合各种监督资源,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针对系统内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岗位人员在监督上存在的死角,省地税局积极采取多种监督形式,使干部职工自觉接受监督。首先,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坚持定期向党委、政府、纪委汇报工作,使大家认识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其次,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内部审计、财务专项检查等活动,增强内部专项监督的工作力度,全省地税系统聘请特邀监督员l560名,组织监督员深入基层开展明察暗访,每年召开两次监督员会议,加大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深度,全省地税系统近三年来,共收到各种批评建议五大类、36项、235条,各级税务机关逐项逐条整改,基本达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标准。二是加大预警力度,将不廉洁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全省各级地税机关主动与当地检察、纪捡、监察等部门联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分析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工作重点,坚持从群众来信来访、公务员管理考核、干部考察、内部审计、执法检查、行政监察、行风测评调查、新闻媒体曝光等环节搜集信息,建立了内外结合、覆盖面广的警示预警信息汇集网络。
着眼改革创新,依托信息技术,努力增强制度操作的有效性。为了赋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大的生命力,省地税局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业务工作特点,积极依托现代化科技手段,自觉将科技治权、科技管人、科技防腐应用到制度建设之中,减少了主观人为因素的干扰,进一步提升了制度建设的约束力。
一是研发电子定税系统,解决个体税负核定“不客观”的问题。省地税局针对个体税负核定难以实现公开、公平、公正这一长期困扰个体税收管理的瓶颈,依托税收征管业务系统,研发了“个体工商业定期定额户电子定税管理系统”,将个体经营的行业范围、占有面积、所处地段、费用支出、用工人数、设备台数等基本情况,以及相关数据输入计算机。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应纳税额,从源头上解决了在定税问题上的“人情税”、“关系税”,既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税收收人的稳步增长。二是研发税收征管业务系统和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解决税收执法“不严密”的问题。省地税局的征管业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以后,把所有税收管理员受理税务登记、发票发放、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行政审批、税款入库、违章处罚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求每个岗位的管理员必须按规定、按程序、按时限在网上操作,有效克服了执法中的主观随意性问题。三是建立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解决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省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了以省局为中心的统一财务核算、实行网络监控、集中分析决策的“地税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预决算及财务核算电算化管理,对全省地税系统财务核算、预决算、资金运行、资产处置、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等,有效实施全程跟踪和动态监控,有效解决了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008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