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落实对国企领导人员“七个不准”要求集中开展“三项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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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洁) 48日,记者从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的全省“三项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3月中旬至6月底,陕西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贯彻中央纪委“七个不准”要求,清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和加强财政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款物的监管检查活动。检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据介绍,这是该省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此次相对集中的检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纠正和处理那些突出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同时,以检查促进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党政机关运行成本,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财政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在会上强调,要把宣传“三项检查”作为第二季度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贯穿于“三项检查”工作的始终,精心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三项检查”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针对自查自纠和检查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一整套便利、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2008411)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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