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要用两三个月才能核实的案件线索,现在半个月不到就能完成,我们真的没想到。”说到信访案件实名举报办法推行三个月来工作效率的提高,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纪委监察局办案人员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工作效率的提高是该区推出《于办理实名举报的试行办法》和实行信访主办人制度的结果。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本人姓名、单位名称和准确联系方式,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拘管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对实名举报的信访案件,未央区纪委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办理结果,使办案效率、办案质量明显提升。
按照新的实名举报试行办法,区纪委监察局接到举报后,首先由信访室提出拟办意见移送相关室承办,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出具受理告知书,承诺规定期限内向其报告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案件调查中,举报人为配合线索核实所花费的费用,根据情况报销,有功举报者还将获得奖励报酬,最高可达2万元。
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如何避免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该区纪委信访室负责人说:“我们有两道‘防火墙’,一是严格的保密制度,二是主办人终身负责制。”他介绍说,纪委监察局自接到举报信件、由专人拆阅信件起,就与举报人签定保密承诺书,从联系举报人初核线索、立案查处到反馈处理情况和结果、领取奖金,全程保密。同时,作为保密制度的补充,纪委监察局还专门针对信访案件承办人员设立终身负责制,承办人员如果泄密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09年8月7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