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力量薄弱、业务不熟练、人情干扰大、监督不到位、效率低下等问题,一直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难题。去年以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纪委监察局积极实践,大胆创新,打破乡镇行政区域界限,实施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破解此类问题,收到良好效果。
汉滨区将全区46个乡镇办事处划分为7个办案协作区,并成立以区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协作区成立一个案件检查工作指导组,由一名区纪委常委担任组长,协作区内的乡镇纪委书记为成员。区纪委经排查认为重要复杂的案件线索或基层纪委认为查处有困难、有阻力的案件,由案件检查工作指导组协调协作区内的办案力量进行办理。
为使这一新机制顺畅运转,汉滨区建立办案人力资源库,根据办案需要,从资源库抽调办案人员,并注意不抽调发案地纪检监察干部。
去年,五里镇刘营村数十名群众反映该村支部书记的有关经济问题,而同时该村支委一班人又举报该村主任的经济问题,而该镇纪委办案力量薄弱导致工作进展缓慢。区纪委研究决定由第三协作区办理,从其他乡镇抽调了三名纪检干部,在区纪委领导的带领下开展调查。经过两个月的工作,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得到了逐一核实,违纪人员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解决了乡镇办案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促进了基层办案工作。据统计,2007年汉滨区初核23件、立案8件、结案8件、处理8人。2008年实施这一制度后,乡镇初核案件40件、转立案27件、结案27件、处理违纪党员干部27人,办案数量、质量及效率都明显提高。
(2009年4月11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