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白水县今年实施了问责、问廉、问效“三问”办法,对延误、失误、错误进行责任追究。该县制定了统一的“三问”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登记表和审批表,严格按照“登记、施问、督查、处理、上报、备案”的程序开展工作。今年以来,该县先后6名存在“三误”问题的乡镇领导进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
(2009年10月26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