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领导干部任前须过考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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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来看,这次市委拟提拔任用的县级领导干部有2人廉政知识考试不及格,这下他们要被暂缓任用了......”日前,当陕西省商洛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23名拟提拔为县级领导干部的廉政考试成绩公示后,又一次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为增强领导干部的法纪观念,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一年前的商洛在全市推行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实践中,该市坚持“凡提必考”、“结果必备”、“不备不批”的原则,将参加范围从市、县区党委管理干部扩大到市县区部门内设机构、企事业单位,司、站、所、股长和村“两委”组成人员。严格界定公职人员和“村官”廉政考试的内容,规定公职人员以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为主,“村官”以党的农村工作政策、村两委会组织法、强农惠农政策、村级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内容为主。

    该市明确规定,由市、县纪委、组织部负责市、县区党委管理干部的“考廉”工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管理的干部“考廉”工作由部门党组负责,村“两委”组成人员由乡镇纪委负责。严格监督程序,采取随机抽题、流水线阅卷、媒体监督等办法,确保“考廉”工作的严密公正。同时,强化备案审批和成绩公示,坚持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暂缓任用、对不考试或不备案的不予审批,确保任前“考廉”不走过程。

    一年来,商洛市已有903名拟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考廉”,3名拟任县级职务的干部和4名拟任科级职务的干部因“考廉”不及格被暂缓任用。

(2009年8月4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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