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石泉县在县直部门建立便民服务窗口20个,在15个乡镇建立了阳光便民服务中心,在201个村(社区)建立了便民服务室,在950个组(片区)设立了便民服务点,推行便民服务代理制。实行这一制度以来,该县各乡镇共接待办理便民服务事项1851件,村级接待代理便民服务事项1754件。
(2009年11月9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