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永寿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重申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村级公务来客接待中实行“零接待”制度,对乡镇公务来客要求一律在机关食堂吃工作餐,要求全县254个村一律取消公务接待费会记项目,对确需在村里进行的公务接待,又所在乡镇统一安排,费用由乡镇承担。驻村或包村干部需在当地用餐的,每天必须向村上交纳或是费用。
(2009年9月14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