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实行纠风督办通知书制度
打印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今年实行纠风督办通知书制度,对政风行风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专题督办。区纠风办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填报《督办通知书》,并由主要领导签字批转到各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一把手接到《督办通知书》后,在“一把手回执单”栏签字回执,并指派专人按时办理。区纠风办根据“一把手回执单”上的时限及责任人督促各部门限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对没有及时办理或者不认真办理的,追究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和承办人责任,同时将办理情况纳入部门政风行风测评内容。截止目前,该区已对两家单位发出了《督办通知书》,督办问题均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2009年7月10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上一条: 安康整合办案资源建立协作机制
下一条: 宝鸡削“文山”填“会海”转变作风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