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略阳县纪委监察局打破乡镇行政区域界限,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整合办案力量,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该县将21个镇、24个县直部门划分为5个协作组,每个协作组由一名县纪委常委(或室主任)任组长。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件或基层查办有困难、干扰阻力大的案件,报经县纪委批准后,由协作组组长牵头负责,抽调协作组和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组成联合调查组实行集中联查。目前,该县已通过办案协作组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疑难案件8件。
(2010年8月16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