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紫阳县加大党员干部作风整顿力度,成立7个督察组,深入各单位、乡镇、街道、社区,采取检查、暗访和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开展情况,定期通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责令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2010年1月26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