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陵县纪委今年全面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要求各乡镇落实领导和专人对“廉政灶”进行统一管理,制定公务接待制度、“廉政灶”管理制度,并规定公务接待一律在“廉政灶”按照每人每餐20元的标准安排,严禁在营业性餐馆接待。目前,该县10个乡镇的机关“廉政灶”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受到干部群众好评。
(2010年6月4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