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推行“双审会签”财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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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起,陕西省陇县在全县319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双审会签”财务监督机制。

    “双审”指由各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会签”指单位经民主推荐,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参与财务票据会签。

    制度规定,先由财务人员和报帐员收集整理票据,进行初审初核,主要审核每一笔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等要素,对审核无误的票据分别交由业务分管领导和会签人员审核签字。业务分管领导和会签人员主要职责是审核每一笔财务支出渠道是否合法、合理、正确,最后提交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该县要求,对大额度资金的审批,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集体研究决定。如单位只有一名领导的,财务资金支出由单位领导和除报帐员以外的另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会签。对于未按规定实行“双审会签”制的支出票据,核算中心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2011年8月21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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