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推行标准化城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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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日前从陕西省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获悉,该局自去年开始推行城管标准化执法模式以来,共查办案件近2万起,没有发生一起暴力抗法和投诉事件。这是他们从制度入手规范执法行为带来的变化之一。

    为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该市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将城管执法中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城乡规划法》等25部法律法规进行整合,梳理出225条执法依据,细化处罚标准620条,分别按照违法事实性质、发生频率、发生地点和影响大小,在法定裁量幅度内细化成具体档次,并制成表格,让执法相对人能够清楚地知道所受行政处罚的性质和标准。

    在“标准化”执法过程中,该市通过立案关、取证关、处罚标准确定关、陈述申辩关、强制执行关五道工作流程,按照发现线索,集体立案、调查取证、集体确定处罚标准、下达处罚决定书的标准化执法程序,实现检查权、调查权、处罚权,强制权相分离,克服执法人员不按照程序办案、处罚不制作法律文书、罚款不出凭据等问题。

    为保证行政处罚执行力,该市莲湖区引入“司法强制”,依托区法院成立城管巡回法庭,实行非诉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巡回法庭备专门审判人员,集中受理莲湖区与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的非诉案件移交执行工作。  

(2011年9月23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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