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推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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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是指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中,主要负责人不对议题事先定调子,不作引导性发言,在其他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后,最后陈述自己的意见。在集体研究、广泛讨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确定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决议。近年来,陕西省陇县纪委、监察局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中着力推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明确适用范围。陇县修订县委议事规则,明确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在乡(镇)主要适用于镇党委会、镇长办公会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人事任免和干部奖惩等方面;在县直部门主要适用于党组会和领导办公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

    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一是推行“十步工作法”。在全县推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十步工作法”,即:会前四步,提出议题、充分调研、领导审阅、提前告知;会中三步,介绍议题、成员发言、民主决策;会后三步,信息公开、落实决策、监督检查。二是具体操作严把“三关”。第一关是“议题关”,会前,分管领导对需提交会议议决的议题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形成初步方案,经主要领导审阅后,告知班子成员;第二关是“会议关”,会上,分管领导介绍议题,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主要领导归纳总结,表决形成决议,并由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逐一签字;第三关是“责任关”,会后,对会议决议进行公开,明确决策执行责任人,加大决策执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议定事项全面落实。

    典型引路,完善提高。为规范化实施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陇县纪委、监察局提出“五个一”工作要求。明确各推行单位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实施方案、探索一套科学的方法程序、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建设一个标准化工作阵地、总结一套特色鲜明的做法,以保障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顺利推进。确定火烧寨镇等10个单位为开展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试点单位,适时召开试点单位座谈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推动深入实施。

    认真执行,不断深化。各单位认真执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主要领导带头遵守,保证了制度的有效运作。截至目前,陇县以“一把手”末位表态形式已议决重大事项316项。同时,各单位积极在实践中检验制度,完善措施。河北镇把 “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向村级班子延伸,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路子,受到广大村民的普遍欢迎。

(2011年12月12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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